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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不让直行 危险如影随形
2024-07-25 21:42:59   
2024-07-25 21:42:59    来源:宁夏新闻网

 

  2024年7月19日11时54分许,赵某驾驶宁B号牌小型轿车,沿大武口区黄河街由东向西行驶至黄河街与贺兰山路交叉路口处右转弯时,与沿贺兰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蒙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蒙某及乘坐人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赵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民警最终认定出租车驾驶人赵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在转弯过程中要时刻观察周边车况、路况,注意避让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和行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进行转弯。(大武口交警大队 李淑贤)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马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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